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2019 年 8 月 30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朗縣文化局概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二、部門職責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明細表
一、收支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相關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表
第三部分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朗縣文化局概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朗縣文化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版權局、文物局),與朗縣新聞出版廣電局、版權局、朗縣文物局合署辦公,正科級建制,為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設電視臺(調頻廣播轉播臺)、文化活動中心(民間藝術團、新華書店)、電影隊三個事業(yè)機構。
一、部門職責和機構設置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自治區(qū)和市人民政府關于文化藝術工作、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擬訂全縣各項文化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管理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物保護各項事業(yè),指導全縣開展工作。
3、推進縣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guī)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管理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工作;指導社會文化事業(yè)發(fā)展和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管理全縣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遺址保護工作;組織群眾性文化活動。
4、擬訂全縣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承辦對外文化交流項目,推進對外文化產業(yè)交流與合作。
5、擬訂朗縣文化遺產保護規(guī)劃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yōu)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6、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fā)展規(guī)劃并監(jiān)督實施,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文化市場執(zhí)法工作,負責對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yè)監(jiān)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jiān)管工作。
7、監(jiān)管全縣的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guī)出版物和違法違規(guī)出版活動,負責對對民辦機構從事出版活動進行監(jiān)管;負責對全縣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yè)監(jiān)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8、負責印刷、復制業(yè)的監(jiān)管工作;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文化、科技、衛(wèi)生”三下鄉(xiāng)活動相關工作。
10、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11、監(jiān)管廣播電影電視節(jié)目、信息網絡視聽節(jié)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jié)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監(jiān)管衛(wèi)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wèi)星電視節(jié)目的落地與接收。
12、指導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jié)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jiān)管廣播電影電視節(jié)目傳輸、監(jiān)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的報批工作;規(guī)劃和管理廣播電視網絡。
13、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和協(xié)調朗縣文物保護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寺廟文物保護工作;制定全縣文物單位的安全設施建設規(guī)劃并指導實施,改善文物安全條件;依法履行文物行政執(zhí)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案件,協(xié)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14、承擔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國家級、自治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做好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工作。
15、指導全縣文物業(yè)務工作。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朗縣文化局機關設3個內設機構,具體如下 :
1、電視臺
堅持黨管新聞的原則,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電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承辦電視重大宣傳活動,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努力提高宣傳的水平和質量;認真做好“三滿”(滿時間、滿功率、滿調幅度)工作,完整、優(yōu)質地轉播和傳輸中央、自治區(qū)、市及各省電視節(jié)目;辦好自辦節(jié)目,豐富縣電視熒屏內容,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化需求。負責全縣有線電視網格傳輸和無線廣播電視覆蓋的規(guī)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網絡增值業(yè)務的開發(fā)和數字電視的規(guī)劃、推行及建設工作;負責有線電視用戶管理和收費,辦理用戶有線電視入網登記、安裝、開通信號、停送信號及注銷管理有限電視用戶投訴。調頻臺,管理和做好本級調頻廣播工作,承辦縣文化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版權局、文物局)交辦和市電視臺、調頻廣播轉播臺委托的其他工作。
2、電影隊
貫徹落實中央、區(qū)、市關于電影體制改革和“2131工程”工作文件精神;負責全縣農村公益電影全面工作和影片的訂購、認證、輸入業(yè)務;放映點的安排、場次的認證審查一季放映回執(zhí)單的上報;放映人員的培訓、機器檢修和維護;積極做好電影發(fā)行放映工作,面向基層農牧民群眾,努力完成中央實施的“2132”工程。
3、文化活動中心(新華書店、朗縣塔布文化藝術團)
貫徹執(zhí)行黨的文藝工作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指導群眾文化活動,協(xié)調、策劃、實施社區(qū)文化、廣場文化、企業(yè)文化、校園文化、軍營文化等群眾文化活動,以及有關部門交辦的大型群眾文化活動;負責管理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圖書館、新華書店,為廣大群眾提供優(yōu)質網絡、圖書文化服務;輔導各類業(yè)余文藝團體,做好鄉(xiāng)村文化室指導、輔導、培訓各類業(yè)余文藝骨干;負責本縣文化活動管的管理、使用,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擴大服務面、提升服務水平,提高好書報閱讀、教育培訓、娛樂健身、影視放映、展覽展示、網絡信息等各類健康有益的工藝文化活動,充分發(fā)揮基層文化陣地的積極引導作用;按要求,積極落實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擬訂地方性文化藝術的實施意見辦法并組織實施;立足弘揚主旋律,傳承優(yōu)秀民族文虎;圍繞縣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大型節(jié)慶演出、接待、三下鄉(xiāng)等各類文藝演出任務;堅持“二為”方針和“三貼近”的原則,組織開展文藝演出活動,編排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藝作品;負責輔導縣、鄉(xiāng)、村業(yè)余文藝團隊和培養(yǎng)文藝骨干;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專業(yè)任務。
第二部分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決算明細表
(見附表1-8)
第三部分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收入總計1560.20萬元,支出總計943.44萬元。與2017年年度相比,收入總計增加295.47萬元,上升23.36%,支出總計增加99.04萬元,上升11.73%,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長,導致收入和支出都有相應的增加。
二、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收入合計1560.2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60.20萬元,占本單位總收入的100﹪。
三、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943.44萬元,基本支出943.44萬元,占本單位總支出的100﹪。
四、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朗縣文化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43.44萬元。與2017年度相比,支出總計增加99.04萬元,上升11.73%,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長,導致收入和支出都有相應的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說明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66.05萬元,占91.8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68萬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70.86萬元,占7.51%。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行政運行(項)521.34萬元,藝術表演團體(項)57.56萬元,文化活動20.65萬元,群眾文化(項)215.85萬元,文物(款)文物保護(項)36.67萬元,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電視(項)0.9萬元,電影(項)13.09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就業(yè)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1.68萬元。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49.37萬元,住房補貼(項)21.50萬元。
五、2018年度文化局“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文化局“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9.54萬元,比2018年度年初預算數減少3.12萬元,下降24.65%;比上年支出決算數減少6.99萬元,下降42.29%。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8年度決算數9.27萬元,全部為公務用車運行費,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減少0.9萬元,下降8.85%;比上年支出決算數減少5.36萬元,下降36.64%,主要是由于車輛下鄉(xiāng)次數減少,公務用車運行費相應下降。公務接待費2018年度決算數0.27萬元,比2018年度年初預算數減少2.23萬元,下降89.2%;比上年支出決算數減少1.63萬元,下降85.79%。公務接待3批次、28人次,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和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因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qū)市關于厲行節(jié)約的各項要求,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自治區(qū)“約法十章”和“九項要求”,規(guī)范公務接待活動及標準。
朗縣文化局2018年“三公”經費情況表
單位:萬元
項目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備注 |
合計 |
12.66 |
9.54 |
|
1.因公出國(境)費 |
0 |
0 |
|
2.公務接待費 |
2.5 |
0.27 |
|
3.公務用車經費 |
10.17 |
9.27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10.17 |
9.27 |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0 |
|
六、2018年度機關運行情況說明
(一)2018年本部門(含下屬單位)履行一般行政事業(yè)管理職能、維持機關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合計259.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5萬元,項目支出為 5.76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的內容
行政經費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兩部分組成:
1.基本支出,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人員經費,具體包括工資、津貼及資金、醫(yī)療費、住房補貼等;二是公用經費,具體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yè)管理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購置費等。
2.一般行政管理項目支出,包括招待費、會議費、購置費(包括設備、計算機等)、專用材料費、干部培訓費、信息網絡運行維護費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方面的項目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朗縣文化局2018年預算未安排政府采購業(yè)務。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份31日,朗縣文化局共有車輛6輛用于文化流動車(2018年文化部贈送)、文物執(zhí)法、藝術團、新華書店、電影站、新華書店。2018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車輛購置,無大型設備。
九、重點、重大項目及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朗縣文化局無重點、重大項目,尚未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guī)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附件: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tǒng)計表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收入決算表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