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縣中學2020年度部門決算
月 27 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朗縣中學部門概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二、部門職責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朗縣中學2020年度部門決算明細表
一、收支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相關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表
第三部分 朗縣中學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朗縣中學概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朗縣中學部門2020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
二、部門職責和機構設置
(一)部門職責
1、宣傳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學,貫徹執(zhí)行縣教育局的行政規(guī)章制度。
2、配合縣、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制定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校實際的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和學校布局調整規(guī)劃,并抓好組織實施和落實工作。
3、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工作成果和整體水平,配合各級人民政府依法動員、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格控制輟學。負責抓所在鄉(xiāng)(鎮(zhèn))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掃盲和鞏固工作,推進普及義務教育。
4、組織開展本校的教育教學科研和教育教學改革,科研興教,科研興校。負責對本校教育教學業(yè)務的具體管理,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進素質教育實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師的職數、編制和管理權限,負責本校教師人事管理、繼續(xù)教育、考核考評等工作。
6、負責本校財務和基建管理,籌措資金,改善辦學條件等工作。
7、指導、管理、檢查、評價本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提高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按照義務教育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認真實施中小學的教育教學管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部門機構設置
朗縣中學內設機構5個,包括:黨建(黨支部書記)辦公室,教務辦公室,總務辦公室(財務室),德育辦公室、素質教育檔案辦公室。
第二部分
朗縣中學2020年度決算明細表
第三部分
朗縣中學2020年度
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朗縣中學2020年收入總計1262.92萬元,支出總計1684.57萬元。2020年收入總計1878.10萬元,支出總計1378.03萬元。與2019 年度相比,收入減少615.18萬元,減少32.76%,支出增加306.54萬元,增長22.24%。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475萬元,所以本年支出增加。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朗縣中學2020年收入總計1262.9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62.92萬元,占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朗縣中學2020年度支出合計1684.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57萬元,占總支出的71.08%,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1094.6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90.5%,日常公用經費114.9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9.5%;項目支出475萬元,占總支出的28.2%。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決算數1684.57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教育支出1499.94萬元,占總支出89.04%。住房改革支出39.68萬元,占總支出的2.35%。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04.23萬元,占總支出6.19%。衛(wèi)生健康支出40.72萬元,占總支出2.4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2020年度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1499.91萬元。
(2)2020年度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項)0.03萬元。
(3)2020年度社會保障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96.88萬元;
(4)2020年度社會保障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yè)保險基金的補助(項)3.03萬元,
(5)2020年度社會保障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0.96萬元,
(6)2020年度社會保障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生育保險基金的補助(項)3.36萬元。
(7)2020年度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項)40.72萬元。
(8)2020年度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7.38萬元。
(9)2020年度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12.30萬元。
五、2020年度“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說明
朗縣中學2020年“三公”經費情況表
項目 |
2020年預算 |
2020年決算 |
合計 |
3.32 |
3.32 |
1.因公出國(境)費 |
0 |
0 |
2.公務接待費 |
0 |
0 |
3.公務用車經費 |
3.32 |
3.32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3.32 |
3.32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0 |
單位:萬元
2020年度朗縣中學“三公經費”共支出3.32萬元,其中接待費0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3.32萬元,年底公務用車1輛。
六、2020年度朗縣中學運行情況說明
(一)2020年本部門(含下屬單位)履行一般行政事業(yè)管理職能、維護機關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中學教育經費,合計1499.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94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的內容
行政經費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兩部分組成:
1.基本支出,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人員經費,具體包括工資、津貼及資金、醫(yī)療費、住房補貼等;二是日常公用經費,具體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yè)管理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購置費等。
2.一般行政管理項目支出,包括招待費、會議費、購置費(包括設備、計算機等)、專用材料費、干部培訓費、信息網絡運行維護費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方面的項目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底無政府采購。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朗縣中學共有車輛1輛,為一般公務用車。
九、重點、重大項目信息及績效及評價情況。
林芝市教育局數字化校園建設項目建設花費475萬元,此項目更新了數字化基礎配置,優(yōu)化升級校園數字化建設,改善網絡環(huán)境,提升學校信息化建設水平:建成全方位的網絡管理平臺,助推學校管理全面升級晉檔,使其更好的為重點專業(yè)建設、精品課程建設提供支撐;建成新型的數字化教育與技能培訓平臺,積極參與數字化資源共建共享活動,搭載共享教育資源和成果,全面提升學校現代化教學水平。
本項目主要的建設內容包括了:
●基礎網絡: 校園網絡(主干48芯,1套萬兆核心交換)
●機房建設: (基礎裝修、精密空調、UPS、氣體消防、4個服務器機柜)
●精品錄播教室、精品錄播:專業(yè)攝像機、導播臺、影音設備、2套一體機、2臺65寸電視機、課桌椅、觀摩座椅、裝修
●校園廣播:數字廣播系統(tǒng)(分區(qū)廣播)
●校園一卡通:66個2.4G讀頭,1套訪客一體機,3套人臉考勤機,28套考勤門禁,1000張師生卡
●平安校園:校園監(jiān)控(智能槍機槍機69臺、紅外半球121、高清智能球機12臺、全景1、防油污攝像機4、周界26,共計:233個,2套存儲、1套監(jiān)控管理平臺、1套智能分析平臺,1套9屏拼接屏)
維穩(wěn)視頻會議指揮中心:LED拼接屏、1套視頻會議終端、1套擴聲系統(tǒng)。雙師教學:常態(tài)錄播:具各錄播、直播、互動(2間教室)
系統(tǒng)工程建設完成后將完善校園網絡硬件基礎平臺,為共享型專業(yè)教學資源庫信息采集和共享提供穩(wěn)定、高速、便捷和安全的基礎硬件平臺。建立校園數字化教學資源庫,加強學校教材開發(fā),滿足專業(yè)建設需要,提高教師的現代化教學水平和工作效率,幫助年輕教師提高自身素質和課件設計制作能力,最后通過加強對教師的培訓,使其信息化應用與管理水平得到長足提升。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guī)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四、教育支出,指用于由教育行政人員經費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指用于國務院辦公廳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離退休人員的經費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國務院辦公廳機關和國務院研究室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積金(項),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過 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近 20 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規(guī)范后發(fā)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事業(yè)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二)提租補貼(項),是經國務院批準,于 2000 年開始針對在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fā)放的補貼,在京中央單位按照在職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 90 元。
(三)購房補貼(項),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fā)〔1998〕23 號)的規(guī)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 4 倍以上地區(qū)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fā)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從 2000 年開始發(fā)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yè)單位從1999年陸續(xù)開始發(fā)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yè)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