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人大〔2020〕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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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17時21分
來源:拉薩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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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人大〔2020〕04號
干部任免通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九款之規(guī)定, 經(jīng)2020年1月15日朗縣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平措同志為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免去王程同志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wù)。
朗縣人大常委會
2020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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